房企“联姻”电商卖房 线上“捡漏”仍需谨慎
仅用了1分36秒,2019年天猫“双十一”的成交总额就突破100亿元,刷新成交总额破100亿的纪录;1小时03分59秒,成交总额冲破1000亿元,比2018年快了43分钟25秒,比2017年快了将近8小时。这标志群众消费水平在逐年提高,同时也昭示着每年的“双十一”购物狂欢节都是各行各业不容错过的巨大商机,而今年就连楼市也不例外。虽然今年的楼市没能迎来“金九银十”,但电商并未就此作罢,日前天猫、京东、苏宁三大巨头电商均开启了线上卖房板块,电商卖房的“三国杀”正在上演。
房企“联姻”电商
通过互联网的发展,买房的方式一直在更新,网上买房也带给消费者一种全新的体验。记者从阿里拍卖了解到,如今在阿里拍卖上买房已成为一种新趋势,统计发现过去一年有近3000万人次在阿里拍卖上看房、买房。今年天猫“双十一”会场全国有上万套房源进驻,覆盖了各地诸多热门房源,其中包含学区房、地铁房、景区房等房源。除天猫之外,苏宁在今年“双十一”期间推出的1111套房已经全部秒杀完毕。京东房产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1月1日至11月11日,京东房产线上找房用户数量同比增长了五倍,线上服务咨询量增长了七倍,线上订单量增长了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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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双十一”自然也是购物的狂欢季,这个时候房产销售也会抓住这个机会,实际上传统“金九银十”阶段的表现是比较一般的,这个时候房企在十一月就会有较为明显的销售和促销动作。对于此类房企来说,类似促销的优惠活动较多,也将带来更多的销售业绩成长机会,但客观说确实今年楼市表现不太强劲,这都是此类房地产企业所需要警惕的地方。事实上,房企“联姻”电商融合营销已有数年。2011年,阿里巴巴与万科携手推出房产销售的团购项目;2014年,“互联网+房地产”成为行业新风口,淘宝与万科携手跨界,电商平台与房企联合渐成趋势。同年京东也开始试水房地产业务;2017年10月,京东房产正式上线,形成了品牌直营合作模式、代理商与京东合作的京东联营模式、开发商、代理商、京东共同打造的多方联营模式进行买卖。严跃进表示,电商平台的促销行为更大意义在于营销,“如今各大电商平台拥有极高关注度,网上购物的人同时也是潜在购房客户。天猫‘万套特价房源’、京东‘新房全款5折起’,以及苏宁‘上万套恒大房源’,从营销角度来讲,已经引起市场的广泛关注。电商的卖房行为,体现了三点内容。第一是触电有助于培育新的销售和营销模式,尤其是在移动互联网的时代下,类似卖房行为具有较为积极的意义,这也是当前此类房企创新的内容所在。第二是类似做法也是营销方面的一种转型,尤其是从营销成本的把控角度看,必然需要有类似的创新,这也是应对房产销售行情下行压力下的一个重要表现。第三也体现了新的消费模式,随着住房从投资品不断成为消费品,那么电商平台也会在零售销售的基础上,进一步体现出新的销售模式。”同时,严跃进进一步提出,此类做法某种程度上还是一种试水,体现了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导向,即销售和消费需求会不断变化。短期看还是应该理解为是一种营销手段,但是后续预计还是有机会成长的,即后续类似模式在营销中的市场地位会不断提高。其对于住房交易的活跃有积极的作用,但短期看其影响力还是小众的,所以本身会影响具体房源的交易成本,即会降低交易成本,但本身还难以影响太多。不过若是后续推广,那么自然对于抑制高房价、减少交易的不透明性等都有较为积极的作用。
社会评价褒贬不一
网上卖房的新一轮造势,虽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但业界对其评价却褒贬不一。点击下单,加价竞拍,若无人竞争,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就成功地在线上拍下了一套房子,那么,线上买房和买衣服是否一样易操作,以及在当下信贷、信托、发债全面收紧的情况下,该如何突破固有的限制,成为了电商房企共同面对的难题。诸葛找房运营中心副总经理、资深房地产评论人刘光宇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所谓的互联网化卖房多数是一种营销手段,短期内不可能替代传统的销售模式。不过目前颠覆的房地产行业已经迈出了重要一步,过去人们不敢相信可以从网上买大宗商品的观念或许就此改变。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发现线上买房在具体的交易费用方面,一些特价房在最终成交后需要支付系统一定额度的软件服务费,数额上限为几十万上百万不等,此外还有些房源还需要支付佣金。这意味即使通过线上买房,大多数的手续也要在线下办理。线上等于起到了一个“中介”的作用。广东信荣律师事务所张茂荣表示,商品房的拍卖和普通的商品交易完全不一样,以法拍房尤为典型。普通商品由商家决定价格,和电商平台达成协议最终成交,但法拍房是执行标的物,“价高者得”是法拍的基本原则,这决定了法拍房的价格不受电商平台、法院等任何第三方控制。对此,张茂荣律师认为,在“双十一”购物节上,法拍房并不比平时便宜,而只是一个营销噱头。换句话说,法拍房并不会因为“双十一”降低最终的成交价格,这没有关联性。并且从保障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和被执行人利益的角度来说,“价高者得”的原则是不会改变的,最终的拍卖价格都取决于市场。刘光宇坦言,如今的所谓网上卖房还只是在线支付少量保证金、订金、意向金,之后还需在线下完成购买。特别是对于法拍房,更要清楚此类房产的特别之处,其产权以及各种风险还需要认真考虑。有人说,阿里、京东等电商巨头巨额补贴线上低价卖房的新闻,已经刷爆了网络。尤其是在恒大、融创等龙头房企高调推出网上卖房业务后,让今年的“双十一”多了很多特殊的搅局者。但所谓搅局他认为还是一种比较保守的思维,是不想与过去传统模式告别的想法,我们相信马云们所谓的颠覆力量,而且传统的模式也必然会被颠覆,但是不要期望天上会掉馅饼,也没有谁会真正把利益让给购房者。房屋定价的考量是多重的,构成的房屋成本也是多样的,在现有市场环境下,寄希望于通过电商买房实现“房价如葱”可能并不现实。但是电商参与卖房,对于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影响是有益的。不可否认,电商平台或许真的能够改变房地产交易市场,特别是对促成买家市场有积极影响。那么,其是否会改变消费者对于房价的预期,也未必可知。(本文图片来自互联网,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公众号编辑。)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