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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11月底前拟收回522宗临时用地 涉及面积4.44平方公里,专家称对当地宅地供应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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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的《深圳市到期未收回临时用地处置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称,深圳市计划在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到期未收回临时用地处置工作,收回土地面积为4.44平方公里,涉及临时用地共552宗。

如此大规模收回临时用地,是否会影响到深圳的住宅供地?美联物业全国研究中心总监何倩茹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深圳很少有如此大规模回收土地的情况,就目前公开信息而言,收回的临时用地地块面积都不大,其中涉及交通场站、环境卫生、供应设施等急需公共服务设施所需的,符合规划、符合供地政策且经论证可按现状供地的,可按规定进行处置后完善建设用地供地手续,这样转为住宅用地几率更小。

三大路径进行处置

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统计,截至2019年5月15日,深圳市到期未收回临时用地共552宗,土地面积为4.44平方公里。对于未收回的临时用地,《方案》提出将按照“清场收回临时用地、按现状重新申请临时用地、完善建设用地供地手续”三大路径进行处置。

其中,清场收回临时用地的,将纳入国有土地储备库;按现状重新申请临时用地的,根据不同情形完成相关审批、签订临时用地使用合同或临时用地使用合同补充协议等手续;完善建设用地供地手续的,如交通场站、环境卫生、文化体育、公安、供应设施等急需公共服务设施所需临时使用的土地,须符合规划、供地政策,供地方案需经深圳各区政府审批通过。

此外,经区政府审定需追缴临时用地使用费或进行处罚的,应完成追缴方案审定或处罚完毕。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覃俏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年,2年期满后如需继续使用,需要提出延期申请。此外,临时用地的使用者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

何倩茹表示,就以往经验和部分地块所涉及的复杂的历史问题而言,理论上不是所有土地都能收回来,转为住宅用地几率很小,所以对于缓解土地供应紧张问题作用并不是特别突出。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李宇嘉则认为,在深圳,作为政府储备的临时用地非常多,过去政府也很少大规模收回临时用地,但现阶段政府需要从供给侧解决住房供应问题的话,必须加大住房土地供应的力度,所以征收回临时用地,也是可以并值得尝试的一个方向。

盘整土地并非首次

实际上,这并不是深圳第一次对土地资源进行盘整。去年8月,深圳市就出台了《深圳市已批未建土地处置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对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满2年仍未开发建设的土地进行处置。

据官方统计,截至2017年底,深圳市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满2年仍未开发建设的土地共564宗,总用地面积为11.94平方公里。

该土地主要分布在原特区外,土地用途以工业、仓储为主,宗地面积以1万平方米以上为主,部分用地未建时间超过10年,由于涉及土地、规划、产业等政策变化或调整,以及部分用地涉及不同程度的权属或经济纠纷,历史情况纷繁复杂。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表示,针对不同情形的土地将使用不同处置方案,包括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限期1年内开发建设、按照评估地价给予补偿、用地置换、按市人才和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开发建设、限期6个月理顺经济利益关系开发建设等多种处置方式。

李宇嘉表示,目前国家强调住房供给侧的改革,加之政府土地储备每年向住宅公寓供应并不是很多,正倒逼政府去想法办加快土地供应。

对于临时用地能否完全收回、缓解土地供应紧张的问题,覃俏表示,还需看方案实际执行时,能否有效处理临时用地纠纷。从去年对土地使用权收回的着重修订来看,深圳市对临时用地收回并非临时起意,作价补偿标准、实体与程序性等条款的修订,为顺利收回土地使用权铺平了道路。再者,无论能否缓解土地供应紧张,该方案都将有效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

而盘整的临时用地,对于改善住房供应面积而言作用并不是特别显著。好地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深圳市仅成交的涉宅地(含商住)11宗,出让面积30.6万平方米,可建建面131.2万平方米,成交金额390.3亿元。此次盘整临时用地收回土地面积为4.44平方公里,其中还包括了大量按现状重新申请临时用地,以及完善手续后仍可使用的急需公共服务设施所需临时使用的土地。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盘整临时用地资源,为加快住房用地供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5月8日印发《深圳市落实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用地供应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规定确定十一种住房用地供应渠道,包括在新供应、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等,要求2035年前落实筹集建设各类住房170万套的任务,实现市场商品住房和三类公共住房套数4∶6的供应结构要求。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