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传贯彻自治区《住宅物业服务标准》配合作好自治区物业服务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及各地(州、市)房协、物协,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更好地适应我区物业服务行业发展现状,提高物业服务水平,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新疆房地产业协会组织行业专家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对原《住宅物业服务标准》(XJJ056-2013)进行了修订。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对修订后的《住宅物业服务标准》(XJJ056-2019)(以下简称《标准》)正式颁布,并要求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同时把《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作为了今年自治区物业服务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
现就配合作好自治区物业服务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区物业服务行业的整体服务水平和社会形象,全面贯彻落实《标准》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宣传贯彻《标准》来规范管理服务行为,全力提升行业整体服务品质和社会形象,重点解决当前物业行业中存在的服务水平低、质量差、业主投诉率较高、社会认可度偏低的问题;通过“质价相符”原则的确立,推动各地(州、市)尽快健全完善科学合理的物业服务价格体系,引导行业走上“提升服务、业主满意率提高、物业费收缴率提高、服务品质提升”这一良性循环的轨道;通过持续推进和强化提升,在各地(州、市)打造模范贯彻《标准》的标杆项目、培育社会诚信度高的品牌企业,使《标准》的贯彻执行逐渐成为我区物业服务行业的工作常态,带动我区全行业服务品质的整体升级。
二、具体要求
(一)培训学习,深入推广
1、由新疆房协按《标准》具体内容,统一设计四个等级服务内容公示牌,各企业按要求分别制作(统一规格为1.2m×2.4m),并在管理服务的各小区进行悬挂,接受业主监督。公示牌设计模板可登录新疆房地产业协会官网“下载专区”免费下载,网址:http://www.xjfdc.org.cn ?。
2、新疆房协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将根据各地(州、市)房协、物业管理协会以及各物业企业需求组织相关学习和培训。
3、各地协会及物业企业应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以及内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介和网络平台,向全行业、全社会进行宣传,为《标准》的全面贯彻落实打好基础。
4、各地协会及物业企业自接到通知起,应尽快要求所管理服务各小区的项目经理(管理处主任)、客服及相关人员对《标准》进行学习,尽快掌握《标准》中所对应服务等级的内容和要求。
(二)全面贯彻,规范行为
请各物业服务企业对照《标准》进行自查,对企业管理和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提高。新疆房协将根据自治区物业服务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督促检查。
请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标准》中所对应服务等级的内容和要求对照执行,全力提升我区物业行业整体服务品质和社会形象,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区环境做出新的贡献。
咨询电话:0991-8861540
联系人:陈莉18099623551、浦家武13899838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