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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实施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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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发布《省厅部署做好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提出要重点加强对南京、无锡、苏州市住宅用地供应监测、评价和考核。

据中房网记者了解,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就做好2020年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的部署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落实分级指导监督和调控责任,明确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部重点加强对南京、无锡、苏州市住宅用地供应监测、评价和考核,省厅负责其他城市住宅用地供应的监控指导、督促检查、评价考核。

二是合理安排供地规模结构和布局,要求各地做好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及实施工作,根据住房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年度计划,保障供地规模,优化供地结构,把握供地时序,均衡合理布局。

三是及时公布住宅用地信息,发布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公布地块成交结果,落实公开信息责任,引导市场预期。

四是严格监督考核,加强对重点城市的联系指导和监督考核,规范住宅用地出让方案,做好异常交易预案,做好住宅用地市场分析和预判。

对于江苏发布的住宅用地调控新政,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次政策和此前国务院房地产工作座谈会的精神比较吻合,江苏也是目前各省市自治区中,比较早地提出“住宅用地分类调控”的省份,具有非常好的信号意义。政策提到了四点内容,每一条都具有很好的导向。今年7月份被认为是调控月,但实际上调控的重心主要在房屋买卖市场,而土地市场没有涉及。而近期政策风向明显有变动,尤其是监管层提出了“四档管理”和“三道红线”的管控,其对于房企资金面和拿地等是有很多影响的。从近期的情况看,“稳地价、稳房价和稳预期”三个条线必须并行不悖地坚持,地价不稳,则会干扰房价和预期。所以稳地价成为关键的一项内容。而在土地价格方面,住宅用地或者居住用地成为调控的重点。此次江苏省明确了住宅用地分类调控的导向,有很强的创新性,对于下半年土地市场有很大的影响。这也要求相关土地投资拓展部门关注此类政策动向。


(来源:中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