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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住建局发布住房租赁交易风险提示 警惕不正常租金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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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住房租赁交易风险提示称,近期,国内个别住房租赁企业因资金周转不灵,导致经营困难,房东、租客权益受到不同程度影响。为切实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现提醒市民在住房租赁过程中注意防患风险,避免财产损失。

一、选择规范经营的租赁企业

租客在选择房屋租赁企业或中介服务企业时,可通过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zjj.dg.gov.cn/mware_cms/query/zljgIndex.action#)查看住房租赁企业是否在我局备案,核实拟租房源是否真实可靠,通过多种渠道了解企业房源挂牌量、签约量、市场口碑和客户反映等情况,择优选择经营规范、信用良好、知名度高的规模化、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

二、警惕不正常租金的诱惑

房东切勿被高租金蒙蔽,对租金保持合理预期;租客应多方了解周边租赁房屋租金价格水平,切勿贪图便宜,受低租金诱惑。对采取“高收低租”“长租短付”经营模式(收房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出租价格明显低于市场)的租赁企业或平台的租赁交易行为,需特别留意,自觉警惕市场风险。

此外,租赁双方当事人在确定租金的同时,应将押金(押金一般不高于2个月的房屋租金)等其他需要支付的事项及计费标准、支付方式一并写入合同。

三、远离租赁合同签订陷阱

应严格审查租赁合同,务必充分理解合同内容,避免霸王条款、隐形条款导致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建议使用《广东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下载网址:http://zjj.dg.gov.cn/mware_cms/template/%E5%B9%BF%E4%B8%9C%E7%9C%81%E4%BD%8F%E6%88%BF%E5%90%88%E5%90%8C%E8%8C%83%E6%9C%AC.docx)。尤其在租金支付上,尽可能约定按月支付的方式支付租金,警惕一次性预付长期租金,避免因住房租赁企业经营问题遭受经济损失。

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合同原件并尽可能选择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租赁系统(系统网址:http://zjj.dg.gov.cn/mware_cas/login?service=http%3A%2F%2Fzjj.dg.gov.cn%2Fmware_index%2Fzulin)网签合同,合同签订后30日内应前往租赁房屋所在地房管所或网上(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租赁系统)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四、谨慎选择“租金贷”产品

“租金贷”是住房租赁金融市场的产品,租客签订租赁合同时需特别留意有无“租金贷”条款,避免“被租金贷”,陷入贷款不易取消、出现逾期失信等风险。租金支付应向租赁合同约定的企业账户打款,谨慎向第三方支付平台或企业业务人员个人账户打款。


(来源:中国房地产网)